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南极月商圈圈主制度(2013年第1版)》(以下简称圈主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指导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托于圈主制度,与制度互为补充。
第三条本细则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补充更新。
第二章 优秀圈主
随着圈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圈主个人的能力要求也不断提高。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圈主,除了以上合格圈的要求外,还有以下几点:
第四条优秀圈主注重个人对圈运营能力的提高,包括:圈规模的不断扩大、圈影响力的提升、圈内精品内容的引导和产生。
第五条优秀圈主注重圈的独特文化氛围的养成。
第六条优秀圈主注重圈内民主氛围的提倡和养成。
第一节明星类
第七条明星类圈的圈主,是由商圈内喜欢该明星 并极具热情的圈友担当,负责明星圈的内容建设和粉丝关系的维系。范围包括所有明星属性的商圈圈主。
第八条明星类圈主的主要职责是:
(一) 合理制定该圈的圈规。
(二) 维护圈内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氛围。
(三) 正确引导圈内发贴方向以及精华内容的产生。
(四) 利用各种正当的有效手段提升圈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明星粉丝加入进来。
第九条作为一个明星圈的圈主,他们应该具备:
(一) 喜欢和了解该明星的作品和信息;
(二) 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
(三) 为热衷的粉丝们提供一个和谐的交流平台;
(四) 正确引导粉丝参与讨论,协调圈内讨论气氛,调解圈内纠纷;
(五) 不私自利用圈内资源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 有充裕的时间和上网条件。
第十条表现优秀的圈主,将得到我们提供的:
(一) 明星见面会的优先参与权或门票;
(二) 官方活动的协办权利;
(三) 官方组织的各种能力培训和拓展活动;
(四) 粉丝活动的基金支持;
(五) 明星周边礼品的支持;
(六) 官方的推广宣传支持。
第二节校园类
第十一条校园类的圈主原则上由本校在校学生组成,承担了南极月商圈在校园内的宣传和推广。
第十二条校园类的圈主的主要职责是:
(一) 把商圈做为学习和生活的交流平台;
(二) 校园圈的日常管理,引导正确健康的圈内讨论氛围;
(三) 配合和支持官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 策划和组织线上线下主题丰富的校园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商圈;
(五) 整合学校内各种资源,全方位地推广南极月商圈的品牌。
第十三条作为校园类圈的圈主,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 原则上为本校在校学生;
(二) 热情积极、认真负责;
(三) 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
(四) 学生会或社团相关经验优先;
(五) 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内容引导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表现优秀的圈主,将得到南极月商圈提供的:
(一) 提高个人能力相关的培训和拓展机会;
(二) 校园活动相关物料礼品支持;
(三) 优秀圈主证明;
(四) 校园圈建设支持。
第三节地区类
第十五条地方类圈的圈主是该地区、县、市地方商圈的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地区类圈主的主要职能是:
(一) 该地区、县、市地方圈的日常管理;
(二) 整合本地资源,推广和宣传地方圈;
(三) 实用、便民等功能氛围的引导;
(四) 维系圈内团结,避免纠纷;
(五) 体现当地文化的圈内氛围的引导。
第十七条做为地区类圈的圈主,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为本地长住居民;
(二) 认同南极月商圈价值观;
(三) 有很强的责任心,公平、公正;
(四) 热爱自己的家乡;
(五) 在线时间长,平均每周15小时以上。
第四节文学、动漫类
第十八条文学、动漫类圈的圈主,是由商圈内喜爱文学、动漫作品并极具热情的圈友担当,负责文学、动漫圈的内容建设和粉丝关系的维系。范围包括所有文学、动漫属性的商圈圈主。
第十九条作为一个文学、动漫圈的圈主,他们应该具备:
(一) 喜欢和了解该圈的作品和信息;
(二) 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
(三) 为热衷的粉丝们提供一个和谐的交流平台;
(四) 正确引导粉丝参与讨论,不传播、纵容盗版内容,保护作者权益,协调圈内讨论气氛,调解圈内纠纷;
(五) 不私自利用圈内资源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 有充裕的时间和上网条件。
第三章 圈主大学
第二十条为了提高圈主运营和管理商圈的能力,南极月商圈官方给圈主在圈主大学内提供了相关培训。
第二十一条圈主大学是南极月商圈以线上圈主教育课程结合线下圈主训练营的方式,面向商圈圈主群体展开的学习交流体系。
第二十二条圈主大学:
第四章 圈主等级
第二十三条为了激励圈主,南极月商圈官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商圈内对圈主设置等级。
第二十四条随着圈主在商圈内的不断成长,圈主会不断晋级。
第二十五条不同等级的圈主拥有不同的管理工具和权力。